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**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农村工作会议、国内农业工作会议和国内农产品质量**监管工作会议精神,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**监管工作,我部制定了《2016年农产品质量**监管工作要点》,现予印发。请结合本地区、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。
农业部办公厅
2016年2月5日
2016年农产品质量**监管工作要点
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,依法履职,扎实工作,推动农产品质量**工作再上新台阶。国内蔬菜、畜禽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6.1%、99.4%和95.5%,继续保持较高水平。农产品质量**形势总体平稳向好,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**事件,为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有进、稳中提质、稳中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2016年是**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**年,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。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**监管工作,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,任务艰巨、责任重大。2016年农产品质量**监管工作的总体要**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**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国内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,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,紧紧围绕“提质增效转方式”,将农产品质量**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、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,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“两手抓”“两手硬”,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,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,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**,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**事件。
一、深化农产品质量**县创建
(一)开展首批试点核查授牌。对2015年确立的107个创建试点单位,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**核查,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部里进行抽查。核查、抽查符合要求的,统一命名为“国家农产品质量**县”并进行授牌。
(二)扩大创建试点规模。根据首批试点进展情况,修改完善质量**县(市)创建活动方案、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。在首批基础上,再新增200个县(市)作为创建单位,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、省级质量**县以及政府重视、基础条件好、工作积极性高的“菜篮子”大县或地市整建制推进纳入创建范围。鼓励和支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**县创建。
(三)提升创建水平。加强创建工作指导,开展宣传培训,争取政策支持,营造创建良好氛围。督促指导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加大投入力度,实施全程监管,**制度机制,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。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、发展绿色化、经营规模化、产品品牌化、监管法制化,坚持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、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、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、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,努力将农产品质量**县(市)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。
二、加强农产品质量**执法监管
(四)深入开展专项整治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**专项治理行动,力争用3-5年时间解决突出问题,消除重大风险隐患。禁限用农药整治,要针对豇豆、芹菜、韭菜、菜心等品种,集中解决克百威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。兽用**药整治,重点解决违规使用***问题,严格控制超剂量、超范围使用、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,严厉打击***滥用。“三鱼两药”整治,重点解决鳜鱼、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、硝基呋喃问题。巩固并深化“瘦肉精”、生鲜乳、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,聚焦重点区域、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,严防问题反弹。
(五)扎实开展农资打假。加强与公安、工商、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,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。围绕春耕、三夏、秋冬种等重点农时,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、农药、肥料、兽药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、水产苗种、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,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。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。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。组织开展乡村与城郊结合部、互联网以及果菜茶、***产区农资市场整治。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,拓展上等农资销售主渠道。
(六)强化日常督导巡查。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**监管、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,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**风险排查,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,采取针对性措施**强化薄弱环节监管,及时消除问题隐患。坚持源头控制,加强产地环境管理,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,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。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、合理用药、科学施肥,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,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、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。
(七)**加强监督抽查。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,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,实施精准打击。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,部省两级农业部门要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,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,强化“检打联动”,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。
(八)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。坚持严字当头,强化联打联动,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。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,要依法依规处罚,及时曝光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严惩违法犯罪分子,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三、加快推进追溯管理
(九)建设国家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。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**追溯管理信息平台。积极推动省、市、县级农产品质量**信息体系建设,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,贯通检测、认证、预警、评估、执法、追溯、标准等全要素,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。
(十)制定追溯管理规范。研究制定《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**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农产品质量**追溯管理办法》,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**追溯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,设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编码规则和识别查询标识。
(十一)启动追溯试点工作。积极筹备和开展国家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,优先选择“三品一标”和生鲜乳、蔬菜、猪肉等易于标识的农产品开展国内统一追溯试点。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。积极争取追溯条件建设和奖补政策,支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追溯试点。
四、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
(十二)稳步开展例行监测。制定国内统一的农产品质量**监测计划,明确各层级监测的重点和方式,及时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,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和共享。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,逐步实现部省互联互通、监测数据实时共享。
(十三)深入实施风险评估。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**风险评估、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,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**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风险评估指南,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**风险评估5年规划。围绕重大问题隐患、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,跟进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,提出各类农产品全程管控的关键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建议。
(十四)妥善处置突发问题。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,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机制。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,建立上下联动、横向合作、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,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对突发问题,**时间做出反应、**时间采取措施,做到依法稳妥处置,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*低。
五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
(十五)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。深入实施《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五年工作方案》,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。加快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步伐,制定国家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工作方案,新制定兽药残留标准100项。支持各地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**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,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、生产日历、挂图和明白纸。
(十六)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。不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创建规模,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,支持规模化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,鼓励农产品质量**县、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“菜篮子”大县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,推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(区)建设。
(十七)稳步发展“三品一标”。加强无公害、绿色、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,强化品牌培育,推动形成一批**上等的农产品地域品牌。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,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,切实维护好“三品一标”公信力和品牌形象。充分发挥“三品一标”品牌优势、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,用**上等品牌农产品**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。
六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
(十八)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。健全地县两级农产品质量**监管机构,“菜篮子”大县年底前要基本建立。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**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,制定国内统一的乡镇农产品质量**监管站管理规范,明确建设内容、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。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**监管员持证上岗,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**协管员培训。
(十九)强化检测体系管理。加快农产品质量**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步伐,督促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**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,推进资质认证考核评审。启动农产品质量**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,组织开展第三届国内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。强化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,尽快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(二十)健全监管制度机制。扎实推进《农产品质量**法》及农药、畜禽屠宰条例修订工作。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突出问题整治、应急处置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合作联动,尽快构建贯通农产品质量**“从田头到餐桌”全过程的监管体系。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、各地方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,推动形成国内“一盘棋”的农产品质量**监管新格局。
(二十一)编制实施“十三五”规划。积极参与国家食品**战略编制,制定实施《国内农产品质量**提升规划(2016-2020)》,强化监管体系能力建设和设施条件装备,提升农产品质量**监管能力和水平。积极争取发改、财政、科技等部门支持,将农产品质量**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。
七、推进社会共治
(二十二)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。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农业、畜牧、水产等技术推广体系作用,**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**法律法规、技术、标准的宣传培训,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**自律意识,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记录、休药间隔期制度,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**关。
(二十三)落实监管责任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**的属地责任。按照守土有责、党政同责的要求,推动将农产品质量**工作**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范围,把保障农产品质量**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。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**执法监管规范,细化责任分工,加强督促检查,推动监管责任落实。
(二十四)强化科普解读宣传。对公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**热点、敏感问题进行梳理,系统编制科普手册和进行针对性的科普解读。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**风险评估监测数据和农产品质量**科普天地平台,依托风险评估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专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。通过“国内食品**宣传周”农业部主题日活动,加大农产品质量**公益宣传,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**知识。
(二十五)加快信用体系建设。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创建“农安信用”专栏,逐步将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、监督抽检、行政处罚、责任追究等信用信息建档入库,探索设立农产品质量**黑名单制度,将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与行政许可、投资项目和资金奖励等挂钩制约。鼓励农业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试点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、共同支持、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**社会共治氛围。
来源:农业部